常見問題
Q:專利轉讓后專利證書上是否可以修改專利權人?
A:以下兩種情況可以修改專利權人:
1、專利權權屬糾紛經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解
2、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后,專利權歸還請求人的,在該調解或者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可以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合格后,請求專利局更換專利證書。
因此關于專利轉讓后專利證書上是否可以修改專利權人這個問題,要分情況而看,如果是上面兩種情況,則毫無疑問是可以修改的,單如果是自行轉讓的,則是不可以修改專利權人的。
Q:怎么查詢專利轉讓情況?
A:頒發專利證書后,因專利權轉移發生專利權人變更的,專利局不再向新專利權人或者新增專利權人頒發專利證書副本。因此,只能通過查詢專利登記簿副本了解專利轉讓情況等法律狀態。
Q:專利權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A:專利權人變更需要向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具體如下:
1、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請求書》(知識產權局網站“表格下載”一欄中有下載)。
2、提交證明材料:
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 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Q:發明專利實質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A: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于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
Q:專利審批流程是怎樣的?
A: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 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所 以只有三個階段。下面對專利審批程序作一簡要介紹。
1、受理階段
2、初步審查階段
在初審程序中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初審中還要對申請文件齊備及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此發明專利申請初 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
3、發明專利申請公布階段
大約在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階段
在實審中,審查 員將在檢索的基礎上對專利申請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 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
5、授權階段
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 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2個月后于專 利公報上報告。專利權自專利證書頒發之日起生效。